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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1-01-07 12:08:22
張立美
“掃碼——關注商家公眾號——同意獲取用戶位置信息——點餐”似乎已經成了餐廳吃飯的四步驟,看似簡化了點餐程序,實際為消費者帶來了眾多困擾和擔憂:商家通過點餐獲取用戶信息后意欲何為?老年人不會掃碼點餐該如何吃飯?眾多餐飲店公眾號推送信息擾亂正常生活后,該不該取消關注?
隨著移動互聯(lián)網技術的發(fā)達,拿出手機,掃碼點餐,手機支付結賬買單,走人,已經成為許多年輕人在餐廳吃飯的常態(tài)。應當說,餐館順應科技發(fā)展趨勢,推出“掃碼點菜”方式,無可厚非,對消費者和餐館都是利好,屬于雙贏。
對于消費者而言,相比較傳統(tǒng)的紙質菜單點菜方式,“掃碼點菜”更加簡單方便高效,提高了點餐效率,減少了排隊點餐時間。
對于餐館來說,不僅直接節(jié)省了人力成本,而且能提高翻臺率,能多接待幾批客人,還能幫助餐館獲取“私域流量”。按照目前大多數餐館“掃碼點菜”的套路,不是要關注公眾號,就是要加入平臺會員,否則無法“掃碼點菜”或不能獲得優(yōu)惠。
特別是在疫情防控常態(tài)化的當下,“掃碼點菜”能夠減少餐館服務人員與消費者之間的密切接觸,有助于疫情防控。
但是,餐館取消傳統(tǒng)的點菜方式,點餐只剩下“掃碼點菜”一種方式,這就非常不合理,實質上是間接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,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雖然“掃碼點菜”對消費者有多重利好和便利,但并不是每一位消費者都愿意選擇“掃碼點菜”方式。因為不是每一位消費者都下載了“掃碼點菜”需要使用的平臺、系統(tǒng),也不是每一位消費者愿意關注相關公眾號、小程序以及把自己的個人的手機號、位置等信息提供給餐館和點餐平臺,消費者上餐館吃飯更沒有下載平臺、關注公眾號、注冊賬戶的義務,這不是吃飯的必須前提。況且,有不少老年人消費者無法使用“掃碼點菜”,“掃碼點菜”直接將他們拒之門外。
從法律角度說,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權,對“掃碼點菜”方式可以說“不”。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九條規(guī)定:“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。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,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,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。”
總之,餐館可以創(chuàng)新服務,提供“掃碼點菜”方式是餐館的權利,但不能只剩下“掃碼點菜”一種方式,讓消費者沒的選。餐館需要尊重不同消費者群體的習慣和選擇,必須保留傳統(tǒng)的點餐方式,讓消費者可以有多種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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